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
1.我宝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补贴标准:
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补贴。
申报审批:
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审批工作已经开始,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与人社厅“直补快办”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中小微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人社局申报。
特别提醒: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与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各县区联系方式:
凤翔区:经办人:罗晓荣联系电话:7219023
岐山县:经办人:张笑丹联系电话:8211862
扶风县:经办人:沈飞联系电话:5215713
眉县:经办人:朱新军联系电话:5544595
陇县:经办人:李陇军联系电话:4605664
千阳县:经办人:赵佳美联系电话:4245110
凤县:经办人:刘永红联系电话:4764925
太白县:经办人:刘宝英联系电话:18700730052
麟游县:经办人:王典联系电话:7963589
金台区:经办人:刘金刚联系电话:3153835
渭滨区:经办人:陈俊羊联系电话:3622020
陈仓区:经办人:樊竑佚联系电话:6212198
高新区:经办人:杨赟联系电话:38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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